附件: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7年6月20日国税发[1997]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务局:
为进?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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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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