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2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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