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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