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1993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出口货物,每月办理免税时,除提供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外,还须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口收汇单证、外汇核销单证和出口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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