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1998]77号)"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防工程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防工程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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