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涉外分局、临潼分局、阎良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7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此文件从1998年7月1日起试行,各局在执行中如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上报市局,以便为1999年正式执行打好基础。
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其它
联系人
姜涛律师
友情链接
上海婚姻家事网上海合同法律网上海海事海商网上海刑事辩护网申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