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及收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了解掌握政策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我局明年初将结合今年开展的涉外税收专项检查情况,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清算工作进行具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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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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