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

姜涛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