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税务局,洋浦开发区财税局:
现将(国税明电[1994]8号)《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发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于三月中间前将外商投资企业一九九四年期初库存情况申报表按要求汇总上报省厅对外税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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