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5号)

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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