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关于转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反避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反避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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